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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就修订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答问 2008-05-03 07: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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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就修订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答问    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的重大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就修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答记者问  200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印发各级人民检察院施行。这是加快检察改革步伐,深化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作用的一个重要举措。为了深入理解、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修订《条例》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条例》的修订是在近年来检察工作不断发展、检察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进行的。修订前的《条例》于1980年发布施行,对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法...

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 2008-05-03 07: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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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解读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  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新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量刑标准,法院在量刑尺度上很难把握,各地掌握也不一样。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目前国内毒品犯罪中常见、突出的九种新型毒品犯罪统一了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有哪些新内容?对于毒品案件的办理将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今天(28日)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  统一新型毒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就目前国内毒品犯罪中常见、突出的九种新型毒品犯罪统一了定罪量刑标准,并指出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这就解决了司法实践当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高贵君说。  意见规定的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是综合考虑各类毒品的滥用和犯罪情况、毒品依赖性、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及其与海洛因的折算比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委员杨景宇解读反垄断法   发布时间: 2007-10-12 13:56 字体:      不久前,经过13年的酝酿、起草、论证、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终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表决通过当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六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将从明年8月1日起施行。   这部被誉为“市场经济宪法”的法律究竟为何经历了如此漫长的立法道路、规定了哪些内容、对企业和消费者以及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又意味着什么?对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一一给出了答案。  解读一:反垄断法是中国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标志  杨景宇开宗明义地指出,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对于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

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8-05-03 07: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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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入时间:2008-1-9 11:40:43 出处:中国网 作者:张琳 点击:35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部法律加上前面通过的两部法律,对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从整个制度上来看,更加完备。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给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供方便和快捷的处理机制,是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一个要求。  李援表示,当前存在的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第一,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第二,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在的一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  针对这些问题,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出了一些规定...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解读道交法第76条四大热点 2008-05-03 07: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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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解读道交法第76条四大热点  2007年12月30日 11:30:3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张景勇、邹声文)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因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广受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作出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修改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独家采访,对一些社会上广为存在的对第76条的误读进行了分析说明。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是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全赔?  “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一方无责全赔。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不是。第76条并不是规定机动...

法工委负责人解读物权法 2008-05-03 07: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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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负责人解读物权法      2007-04-03 15:00:18 新华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物权法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电(记者邹声文、田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不久前通过了物权法。就加大国有资产保护力度、平等保护私有财产、征收补偿、 小区业主权利等物权法中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27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制定物权法为何花了如此大的精力?    记者:物权法的制定历时十三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八次,制定这部法律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精力?    法工委负责人:这个问题实际上充分体现了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等法律,对物权作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劳动合同法》 2008-05-03 07: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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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劳动合同法》2007-7-2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解读《劳动合同法》        6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新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如何解决劳动行政人员渎职、劳动合同短期化严重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现场    劳动合同法高度重视劳动行政部门、人员渎职处罚   [北京青年报记者]:我是北京青年报的记者,我想请问信主任和李主任,审议稿中 新增加了对劳动主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我想请问如果以山西黑砖窑事件为例,对那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他们应该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这部法律在执行中是具体怎么实现这个责任的问题呢?谢谢。  ...

最高法院解读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 2008-05-03 07: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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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种新型毒品犯罪有了定罪量刑标准 最高法院解读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 本网记者 王斗斗  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新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量刑标准,法院在量刑尺度上很难把握,各地掌握也不一样。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目前国内毒品犯罪中常见、突出的九种新型毒品犯罪统一了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有哪些新内容?对于毒品案件的办理将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今天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高贵君。  统一新型毒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就目前国内毒品犯罪中常见、突出的九种新型毒品犯罪统一了定罪量刑标准,并指出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这就解决了司法实践当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高贵君说。  意见规定的毒品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量标准是综合考虑各类毒品的滥用和犯罪情况、毒品依赖性...

曹建明解读商标侵权案件司法解释 2008-05-03 07: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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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建明解读商标侵权案件司法解释  本网济南2月19日电 记者王斗斗 黑手机克隆名牌“NOKIA”变成“NOKLA”、小商铺20元叫卖“GUCCI”包……针对这些俗称“傍名牌”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直言:“该行为对经济秩序产生较大的危害。”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傍名牌”案件的受理和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作出规定。  司法解释明确,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对于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民事纠纷,曹建明今天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指出:“考虑到现行商标法设置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救济程序,且为维护现行的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  民法院  2006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4号(200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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